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011000001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正宁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县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政发〔2022〕1号)《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政发〔2023〕64号)以及国家、省市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规定,参照2025年5月26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庆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庆政办发〔2025〕30号),结合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实践经验,起草《正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起草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和省市相关政策,确保《预案》合法合规、上下衔接,充分考虑全县人口总量、城镇常住人口、农业常住人口、川区涉险群众、县乡村可调配资源等基础信息,确保《预案》和正宁实际高度契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操性。《预案》初稿完成后充分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采纳意见13条。邀请县水务局、交通局、自然自然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员、2个乡镇负责同志,对该预案进行联合评审,采纳评审意见5条,形成审议稿。
《预案》主要内容分为九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编制目的是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县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社会稳定;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省、市上位预案和正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适用范围是正宁县行政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县级层面开展的应急救助工作;工作原则共有四条,和上位预案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正宁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并对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应急抢险救援小组构成及其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主要从灾害预警预报、会商研判、应急值守、物资调用和灾害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和发布。主要从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管理和灾情信息发布等方面对灾情信息收集汇总、统计报送、核查评估、研判分析、会商核定、信息共享的工作主体、程序方法、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四个级别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联动和响应终止等内容。其中启动条件根据正宁人口体量、救灾经验和地域面积、人口在全市的占比,测算确定。(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内容。对救助形式、组织实施、程序方法等内容予以明确。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内容,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主要包括预案编制与修订、预案演练等内容。明确本《预案》编制单位、审批单位、乡镇对应《预案》编制、部门对应工作方案编制、《预案》演练等方面要求。
第九部分:附则。主要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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