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5000001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8-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正宁县2023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正宁县2023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加强烤烟收购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烟叶收购和烟税收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烟叶收购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3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收购时间
今年烤烟收购工作从9月初开始,11月底结束。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我县种植收购任务,今年全县计划收购烟叶3.2万担,中上等烟叶收购比例达到85%以上,收购烟叶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实现烟税收入700万元以上。依据年初下达各乡镇的种植面积,结合各乡镇的实际落实面积,收购任务分别为:山河镇215担,永正镇10535担,榆林子镇20180担,宫河镇1070担。
三、收购站点设置及收购区域划分
县烟草专卖局在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设置3个收购站点。山河镇、永正镇所产烟叶在永正烟站进行交售,宫河镇及榆林子镇马家村、党家村、任家村、石家村4个行政村所产烟叶在宫河烟站进行交售,榆林子镇除以上4村之外,其他行政村所产烟叶在榆林子烟站进行交售。
四、收购政策
1.全县所产烟叶必须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的收购站点进站交售,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进行烟叶收购、运销和贮藏。
2.烟农必须根据烟叶收购相关要求,对初检后的烟叶,经各收购站点派出的预检人员预检合格后,凭合格证约时定点进站交售。
3.烟农必须按种植收购合同,完成交售任务。对未完成合同任务的,下年不再签订种植合同,不予享受各种生产性投资及相关补助政策。
4.技术服务管理费严格按照《正宁营销部2021-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2023年度补充协议》进行考核兑现,由烟草专卖局待烟叶收购结束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5.生产专用物资投入补贴政策按照烟农实际交售的年度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以内的烟叶等级和数量进行测算,上中等烟叶中,中柠二、上桔二、中桔三、中柠三每斤补贴1.4元,中柠四、下柠二、下桔二、上桔三每斤补贴1元。在收购过程中,由县烟草专卖局与烟叶收购款同时兑付烟农。
6.各种烟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收购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按照《正宁县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经费补助办法》(正政办发〔2022〕66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烤烟收购管理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叶收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成立5个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烤烟收购管理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体中心、烟管局、烟草专卖局、相关种烟乡镇配合,负责做好收购政策法规、收购动态和进展、违法案件查处等宣传报道工作。
稽查执法组:由县烟草专卖局和公安局牵头,抽调工作人员,组建成立稽查执法组,负责巡回各乡镇开展稽查执法,打击非法收购贩运烟叶活动,维护收购秩序,防止烟叶外流。
纪律检查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政法委、烟管局、烟草专卖局配合,负责监督检查收购管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贯彻烟叶收购政策法规、执行收购纪律等情况,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查处收购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和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参与烟叶贩运行为,严肃收购纪律。
质量监督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烟管局、烟草专卖局配合,负责定时进行磅秤校验,监督检查烟叶收购等级标准执行情况,维护烟农利益。
督查协调组:由县烟管局具体负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部门、乡镇形成工作合力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推动收购工作有力有序、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收购氛围。各种烟乡镇和烟草部门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张贴标语、印发资料、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向广大烟农深入宣传烟叶收购管理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烟农转变观念,提高诚信度,严格履约合同,增强依法按合同交售烟叶的意识。县融媒体中心要精心制作烤烟收购法治宣传专题节目,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跟踪报道收购动态,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贩运烟叶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震慑,努力营造良好的烟叶收购管理环境和舆论氛围。县烟草专卖局和烟管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烟农进行烟田后期管理、采摘烘烤、专业化精准分级等实用技术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烟叶产量、提升烟叶品质,做到生产收购两不误,确保实现丰产增收目标。
(二)加强收购管理,加快烟叶收购进度。县烟草公司要早安排,早动手,做好收购人员调配、技能培训、物资准备、资金筹措、场地仓库整理、设备检修调试、安全隐患排查等收购准备工作,确保各收购站点如期开磅收购。各种烟乡镇和收购站点要密切配合,按照定时预约、轮流排序的收购办法,制定出详细收购进度计划表,全面落实分级预检制度,动员组织群众按时有序进行交售;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不断强化收购过程管控、规范收购流程,确保各个收购环节无缝对接、提高收购效率,加快收购进度,力争全县每天收购量达到5万斤以上,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收购任务。县烟草专卖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对每天的收购量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烟管局和乡镇要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化解收购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要协调政法各部门主动作为,及时打击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收购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收购工作保驾护航,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收购环境。
(三)加强专卖执法,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各乡镇和烟草专卖、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全县烤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广大烟农利益、增加财政收入的认识高度出发,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规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强化专卖管理,严防烟叶外流、烟税流失。各种烟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购管理办法,按照“管控到户”的要求,根据种植收购合同,进村入户,准确掌握烟农烟叶产量、出售渠道、交售进度、烟叶存量,督促动员烟农及时进站交售;要不断加大昼夜巡查力度,深入排查辖区内的不法烟商,随时发现上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为加强稽查执法力度,县上抽调10名烟草稽查执法人员和10名公安干警,成立5个稽查执法工作组,安排到3个烟区巡回开展稽查执法,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不法烟商。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所贩烟叶和违法所得全部没收,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扣押;对于非法贩运烟叶数量巨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全力保障相关单位在督查协调、稽查执法期间的公务用车,确保收购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烟叶收购纪律。全县各级收购管理部门要从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收购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严明收购纪律,改善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在收购过程中,各收购站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收购等级标准,坚决按合同收购,对达到收购等级标准的烟叶做到应收尽收,自觉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严禁收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倒买倒卖、从中牟利,侵害烟农利益。县烟管局、烟草专卖局和各收购站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收购纪律专项督查,对于收购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克扣烟农、收购“人情烟、关系烟”及公职人员贩运烟叶等违规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领导追责问责,确保公正公平收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收购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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