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26000000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2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正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正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以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根本,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聚焦粮食作物生产,聚焦服务小农户和种植大户,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扩大服务规模,推动全县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提质增效,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稳定活跃,培育多元服务主体,确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不断壮大。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引导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推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实现业务拓展、创新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作物品种及关键环节:以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为主,兼顾药、果、菜等主导产业,主要补助土地深耕、覆膜、播种、病虫害防治、收割等环节。对符合技术标准的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耕种管收地种肥药”集成技术应用推广、外部性特征强和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环节以及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仓储烘干等环节予以支持。项目补助要采取灵活实际的方式发展单环节和多环节相结合的模式,达到让小农户最终受益的目的。
2.补助资金及规模面积: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项目资金198.61万元,计划完成托管面积1.66万亩(单个环节:耕<A1>、种<A2>、防<A3>、收<A4>综合托管系数分别为0.35、0.26、0.13和0.26。单环节或者多环节托管面积按照系数折算成全托管面积)。
3.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原则上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20元。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确保项目覆盖面。
4.项目实施区域:西坡、永正、榆林子、宫河、周家、五顷塬、湫头、永和、三嘉等9个乡镇部分村小农户和规模化经营主体。
5.时间安排:2025年6月—2025年12月。
正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环节补助一览表
作物名称 | 服务环节 | 市场参考价格 (元/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备注 |
小麦 | 旋耕 | 60~70 | 24~28 | 山地 |
病虫害防治 (飞防) | 30~45 | 12~18 | 山地 含农药 | |
播种 | 40~50 | 16~20 | 山地 | |
收割 | 80~100 | 32~40 | 山地 | |
玉米 | 旋耕 | 60~70 | 24~28 | 山地 |
播种 | 40~50 | 16~20 | 山地 | |
病虫害防治 (飞防) | 30~45 | 12~18 | 山地 含农药 | |
收割 | 180~220 | 72~88 | 山地 含颗粒运输 |
(二)服务标准。
一是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二是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机耕深浅一致,深度在30cm以上,作业面平整;
2.播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宜,不断点,不遗漏;
3.病虫害防治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做到药水配比浓度合理,确保低毒、高效、低残留;
4.收割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以上标准,在田间作物正常长势下,作物倒伏严重或者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三)服务主体遴选。项目计划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选取服务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四)组织实施。各乡镇对有条件和意愿的农户进行梳理汇总,选取集中程度高,面积大的种植区进行申报。县农经局综合全县申报情况确定实施区域,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五)检查验收。验收采取村级和乡(镇)初验、县级抽验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验,并进行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初验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随机抽取5%~10%的服务对象进行核实,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服务总量。
(六)兑付补助资金。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后,要及时汇总相关资料,并组织服务主体进行报账,对资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
(七)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服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做好项目总结,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到位,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不得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费,坚决防止截留挪用。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推进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应用,逐步创造条件加快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信息录入和动态监测工作。县农经局要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建立调度机制,常态化监测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要实地抽查作业质量,对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要及时叫停整改。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服务主体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要加强农机安全知识宣传,保证农机安全作业,解决因农机事故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指导无人机科学作业,防止因天气、药剂配释等可能造成的药害等事件发生。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农机具调配,确保农机作业畅通,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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